12.10.06

車﹐太炫了﹗

每每朋友想向我強調學車的重要性時﹐都會提出極其極端的例子 。記得某次夜宵時﹐施姓友人問我﹕“如果一天﹐你鄰居陣痛要臨盆﹐但不能自己駕車去醫院﹐找上你﹐那你怎麼辦﹖”

我說﹕“我們又不是住在荒山野嶺﹐她可以找別的鄰居呀﹗更何況她如果真是我鄰居﹐明知道我不會駕車﹐卻硬硬找上我﹐與其說她看得起我﹐不如說她想來找碴﹖”

“以目前的狀況﹐不可能整個城市為了說服我學車﹐而特地學諸葛孔明擺個空城計那麼用心良苦吧﹖﹗還有﹐她老公﹑父母兄弟姐妹也都也死光了嗎﹖再不然打電話到醫院﹐救護車該不會見死不救吧﹖如果情急﹐其實﹐我不介意用電單車載她到醫院 。要不然﹐她大可學習 《茉莉花開》 的章子怡﹐在大馬路旁上演馬路臨盆的戲碼﹐既壯觀又有紀念性﹗”

這邊廂才解決一件棘手的迷離案件﹐另一廂﹐許姓的友人又問我﹕“如果你坐朋友的車到野外出游﹐走到荒山野嶺﹐朋友忽然受重傷﹐得馬上送醫院急救﹐那你該怎麼辦﹖”

“打電話呀﹗”

“沒訊號呢﹖”

“沒有訊號的話﹐那只好等貴人或神仙經過﹔如果什麼東西都沒有﹐那也許是他的死期已到﹐我頂多在他喪禮時﹐包多點帛金給他便是﹗”

我不明白為何我活在這個文明的世界﹐每每一定會是我遇到那種災難電影才會出現的劇情﹐而且當時一定是荒山野嶺﹑四下無人﹐只有一輛 “道具” 車在那兒 -- 劇情一定是像朋友們安排好般山窮水盡﹐唯一的求生工具就是汽車﹗好像他們是 Survivor 的主持人﹐而我就是倒霉的參賽者﹗

當然﹐做我的鄰居或朋友的也都很倒霉﹐因為有幸撞到 76 年才出現一次的掃把星的他一定會在杳無人煙的鬼域出事﹐而不會駕車的我﹐只能站在一旁﹐眼睜睜看著他死去﹗

其實﹐有些時候我答得不耐煩了﹐便會問朋友﹕ “我學過CPR 急救﹐你學過沒﹖在生命危急的時候﹐CPR不是比駕車更性命攸關嗎﹖”

這招對大部份想逼狗跳牆的野孩子還蠻有用的﹐因為擁有無敵的駕車能力且才華洋溢的他們總是漏掉了CPR 這門無聊的學問﹗

其實﹐我現在的生活過得很好﹐欠缺的東西不少﹐汽車暫時沒有在候選名單內﹐為何大家一定要用大家的慣性生活方式套在我身上﹖也許偶爾﹐下雨天﹐騎單車會有那麼一點不方便﹐但是我還是有其他 alternative 的﹗

很多人都告訴我﹕“有了車你就會方便很多。” ﹐每次催眠我的時候﹐大家都會一昧地吹捧學車﹑駕車的好處﹔好像駕車是百益而無一害的﹗但是﹐怎麼私底下﹐脫下 “汽車銷售員” 的面具後﹐大家卻又很有默契地在抱怨供車﹑塞車﹑汽油漲價﹑過路費調高的問題﹖﹗怎麼白天賣完汽車﹐晚生又在夜市擺攤子賣矛﹑賣盾﹖﹗

所以﹐某次﹐我便帶點責備的語氣對某個倒霉的友人說﹐那其實是垂死掙扎的溺水者企圖拉多一票人下水的心態﹗這些人﹐口裡一直罵政府調高油價與過路費﹐每天因為塞在車龍裡而漂白了頭髮﹐但眼看你活得自在的﹐心裡不是滋味﹐便百般地說服你加入這個白髮魔女的行列﹗

其實﹐人類都不曉得自己有這種 “天誅地滅” 的心態 。試試回想﹐從前唸書的時候﹐你是不是偶爾會問你身邊的朋友﹕ “功課做完了嗎﹖” “考試準備好了沒﹖” 而每次聽到否定的答案時﹐心裡是不是會如釋重負﹐甚至暗自開心﹖怎麼我們會因為好朋友沒做完功課﹑沒準備考試而暗自開心呢﹖想想吧﹐也許你會發覺這 “拖人下水” 的 theory有它的道理在﹗

朋友告訴我﹕“汽車是生活必需品” ﹐但是我們陳家三十年來沒有汽車可駕駛﹐卻依然活得逍遙自在﹐所以﹐請原諒我無法理解 “必需品” 這字眼該用怎麼個詮釋法﹗

學車﹑買車需要一筆錢﹐而我只是個寒窗苦讀的窮書生﹐哪來多餘的銀子可以投資在汽車和汽油身上﹗所以﹐偶爾﹐我難免會懷疑大家叫我學車買車的真正意圖是﹐想炫耀自己的經濟基礎有多扎實﹗

記得我之前曾經借用心理學家 Abraham Maslow 的 Heirarchy of Needs 來解釋人們寫部落格的心態﹐今天﹐我也要用同樣的模式來破解 “汽車是生活必需品” 的迷思﹗會說出 “汽車是生活必需品” 的人﹐其實難聽一點來說﹐就是不懂民間疾苦的紈袴子弟﹗許多島國因為土地有限﹐都會儘量減少使用汽車﹐而貧窮國家的老百姓們更以電單車或自行車來代步﹐這些人還不是活得好好的嗎﹐難道有車人士就比他們多長了一隻眼睛﹑一隻耳朵不成﹖﹗ 什麼必需品個屁﹗

而且﹐如果汽車只是為了代步那麼簡單﹐為何三不五時﹐身邊的朋友都在琢磨著何時籌夠錢﹐更換更美更豪華的汽車﹗所以﹐那一次﹐我就以心理學和經濟的角度向許姓朋友分析﹐汽車是如何扮演好虛榮的工具﹗

說汽車是基本生理需要 (Physiological Needs) 的一部分﹐打死我也無法苟同﹐但是我可以承認它作為一個完成安全需要 (Safety Needs) 和尊重需要 (Esteem Needs) 的功具的價值﹗實際上﹐鐵包肉的汽車卻是比肉包鐵的電單車來得更有安全感﹔而且晴時可以遮陽﹐陰時可以擋風遮雨﹐此為安全需要﹗至於尊重需要﹐典型的馬來西亞公民在出來社會工作後﹐一定會遵循社會訂下來的程序生活﹕買車﹑買房﹑找老公娶老婆﹐生孩子﹐然後等死﹗從這點﹐其實﹐我們可以看出社會壓力在學車﹑買車這方面扮演了隱形﹐但舉足輕重的角色﹗買車﹐在某種程度像是在跟周遭的生活環境宣誓﹕“我真正長大﹐有經濟能力了﹗” 而一個人買的汽車款式﹐更能顯示出自己到底 “長多大” 了﹗當初﹐Ekonomi*1 老師解釋 barang mewah*2 時﹐不也是用汽車來做例子﹖

雖然辯論時﹐朋友們總說汽車只是一個代步工具﹐但是當你聽到朋友們無時無刻不在討論著最新款式的豪華轎車以及何時可以換車時﹐你其實清楚明白﹐汽車不會只是安于 “必需品” 這個位置的﹗它是一道經濟獨立的門檻﹐是一個標榜著個人地位的辨識工具﹗而我目前只是一芥窮書生﹐什麼獨立門檻﹑辨識工具對我而言﹐暫時沒有太大的意義﹗沒有汽車﹐我依然過得很好﹐請不要以你的生活方式來困擾我﹐雖然﹐偶爾﹐我會相信你是出於一片好意﹐但是也許你不了解世上有一種說法是﹕“好心做壞事﹗”

記得教授常說﹕“人們最不喜歡聽心理學家發表偉論﹐因為心理學家喜歡揭人們的瘡疤﹗” 很多時候﹐這些瘡疤是潛意識的﹐所以﹐要看明白﹑要虛心受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所以﹐如果你對我的 “虛榮原理” 感到質疑﹐甚至有少少反感﹐那就當作一陣狂風呼嘯而過算了﹗雖然不是每一個心理學家的說法都可以成立﹐而我的分析也許也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卻不失為一個自我檢視的方法﹗

我想﹐也許哪一天﹐時機到了﹐說不定我也會迫不及待﹐想加入白髮魔男的行列﹔但在這之前﹐請大家耐心等候﹐別再問我什麼時候學車﹑買車了﹗太監不煩﹐王太子也會覺得煩﹐OK﹖


*1:經濟
*2: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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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I didn't drive in KL also, because I don't think car is a must in KL. But I am going to drive in Austin. Why? no choice.... here you seldom see a bus or taxi, and no LRT, so other than car, you could only walk....

10/11/2006 11:52:00 pm  
Blogger 碧绿荷塘 said...

最重要是自己高兴。
反正开不开车,也不会伤害谁。
最多是有时候要麻烦朋友当司机。
^_^

10/12/2006 01:23:00 am  
Blogger Mee Ling said...

難得您看透世情。記得有位親戚說過,她追求金錢,只為了要一部車子。我聽了,呆住。

10/12/2006 09:17:00 am  
Blogger 佩仪pueyyee said...

有一邻居,老爹是铁马国王,风雨无阻至死方休;儿子继承衣钵,成了新铁马国王,已快不惑,自得其乐。
比起威王子来,这邻居还对环保有功呢。
:)

10/12/2006 09:33:00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会开车是种“生活技能” life skill,要不要学在于你。
法律没有规定人一定要会开车,但是法律有规定开车的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酒后开车就抓人。(离题)


好啦好啦!不问就不问。

物质这种东西,说到底,人还是要量力而为,否则害人害己。

大家追求的东西也不一定一样,

你过你的日子,我过我的,谁也犯不着谁.

“同胞们,咱们求同异存吧!”

(那个beta好像很不steady lei, can only post the comment right now.)

10/12/2006 05:19:00 pm  
Blogger W said...

Clement, got your US driving licence already?

碧綠荷塘﹐我每次回家鄉﹐都得勞煩一大堆柴可夫斯基﹐很多時候他們都是自動問我需要接送嗎﹐大家都表現得很體諒﹗
沒車一樣可以很幸福﹐不是嗎﹖

Mee Ling﹐我並沒有看透﹐只是不喜歡隨波逐流﹐太辛苦了﹗

佩儀﹐威王子是在說我嗎﹖鐵馬雖輕便﹐但還是得小心﹗

喲﹐游泳﹑烹飪﹑耕種﹑園藝﹑縫衣服﹑修水喉也都是生活技能﹐我會慢慢一樣一樣學﹔然後就輪到學車了﹗那天﹐許姓友人告訴我﹕“多學一樣東西(駕車)沒損失”﹔我說﹕“我已經是名正言順的學生了﹐倒是你什麼時候要去多學一樣東西﹖”

世界上可以學習的東西很多﹐我希望可以活到老學到老﹗你們也要一樣哦﹗別有口話別人﹐沒口話自己 (許姓友人一定很恨我﹐哈哈﹗)

“求同异存”﹐很有智慧的四字真言﹐大家一起努力吧﹗

是的﹐beta ada sikit gila-gila!
(中文翻譯﹕朕有點龍頭欠安﹗)

10/13/2006 02:47:00 am  
Blogger 佩仪pueyyee said...

威王子,比way少多了一点气势,你不喜欢?:)

10/13/2006 10:21:00 am  
Blogger 呼吸的747 @ 747 is breathing said...

一个人总得要懂一种交通工具,只要不象我连脚车都不会就好啦,至少你平时都无需依赖别人嘛

只是摩哆毕竟是人包铁,要小心咯!

10/13/2006 12:38:0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好累哦!进来歇一歇,透一透气,呼!

我这几天都是忙的焦头烂额的,不知怎的,事情都长脚跑到门前来敲门,另外还要应付要求多多,善变的顾客。
有点喘不过气来,脑袋一片空白。幸亏昨晚一夜无梦一觉到天亮,不然可就折腾死我了。

我忙好像搞salah了,topeng liao 啦!那句应该写成“咱们要求同存异”(江泽名讲的!)过自己想要过的生活,走自己要走的路就是求同存异的精神。

我不行了,要去医肚子了,否则脑袋一片空白后面还得要再加上四肢无力。

10/13/2006 01:21:0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I have US's "L" license now.... :) I could drive with another driver beside me. I found you start to use the label feature, it is like category, you could show it at your sidebar too....

10/13/2006 10:18:00 pm  
Blogger W said...

佩儀﹐威王子確實比較有氣勢﹐還不錯﹗

lys﹐還是在飛機上出世比較划算﹗

747﹐我會小心的﹐還沒等到你駕車來找我吃沙爹呢﹗

喲﹐步伐慢下來了嗎﹖我直接 cut and paste 你的“求同异存”﹐竟然沒注意到它 topeng 了﹗

clement, 恭喜恭喜﹐下次去美國就靠你了﹐哈哈﹗那個 Label 的東西有點怪怪﹐如果放超過一個 Label﹐它們就會連在一起﹐怎麼辦﹖

10/16/2006 09:50:0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You could use comma to seperate them, use this " , " and not this " ," . No Problem, anytime is welcome.... haha before I move back to Malaysia of course.

10/16/2006 10:00:0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还是有忙不完的事情。
但无论多忙,总是会停一停脚步,喘个息,摸一摸下巴,低下头察看影子是否还在。哈!我会适可而止的啦!
年轻人嘛,有可以忙的本钱。

但是最近烟雾掩盖了整个“商城”,别说想喘口气,走出户外一看,呼吸都不想,天气酷热,头昏目眩得人也更容易疲倦,
回到家就软乎乎烂趴趴的倒下去。
好久都没有下雨了也。。。。

10/17/2006 12:10:00 am  
Blogger W said...

原來得用英文的逗號﹐謝啦﹗

唷﹐鬱悶的時候﹐想想我們﹐心情自然會亮起來﹐霧也會慢慢散去﹗那天在蘑菇園拍的照片﹐有一張很漂亮﹐我選做電腦的 wallpaper 了﹗

10/17/2006 01:13:0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哈哈,好好好,我会试试看。

哦,是哪一张?美丽的小黄花吗?

10/17/2006 11:59:00 pm  
Blogger W said...

是的﹐其中一張小黃花﹗
我作大鵬展翅的那一張﹗

10/19/2006 03:40:00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哈哈!换了张图片.那句话不是你说的吗?怎么,找不到男的吗?不容易哦!

10/23/2006 11:07:00 pm  
Blogger W said...

那是一张CD封套,刚好很适合文章内容,于是就拿来用了。怎么样,赞吧?!

偶然看到的。

10/24/2006 05:34:0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嘿嘿,还不错, 那女的表情和设计对白就跟你一样那么的“串”,随兴又理直气壮!

10/24/2006 09:57:00 pm  
Blogger W said...

“串﹑随兴又理直气壮!”﹐好貼切的形容詞﹐確實很像我。

我是指這幾個形容詞﹐不是說那個女生﹗

10/27/2006 02:28:00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Sorry把這篇舊文給掏了出來。無意間發現這裡的,還看到有自己的名字。有點莫名的興奮,[其實是無聊]。
Anyway,希望你還是可以找到開車的樂趣,不然就享受被人開車載你去兜風的樂趣,應該也不賴。呵呵~
Happy Driving~ [^___^]v

1/08/2007 11:07:0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車太炫﹐韓國人﹖演員﹖明星﹖歡迎你來坐﹗

別人開車帶我兜風的樂趣早就享受到﹐希望有天可以體會到開車的樂趣﹐嘻嘻﹗

1/14/2007 12:52:0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不是韓國人也不是演員明星啦~只是一個愛慢慢開車的小傢伙。得空可以過來車的部落格看看喲~ ^__^

http://blog.roodo.com/mistacar

1/31/2007 01:27:00 am  
Blogger W said...

你的漫畫很可愛!

2/05/2007 10:23: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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